《兴化海池河北丰收路西危旧房改造、丰收桥两侧道路建设工程房屋
日期:2016-09-18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海池河北丰收路西危旧房改造、丰收桥两侧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30日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市住建局网站及拟征收现场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被征收人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和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被征收人共有约220户,发放征询意见表214份,150户同意征收,59户弃权, 5户不同意征收,同意征收户占征收量的68.18%。
截至8月30日,共收到相关单位和部分被征收人对《征求意见稿》现场咨询58人次,提出了多条意见和建议,经汇总归纳具有共性意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
要求提高被征收房屋基准价格;
-
要求按泰州市《关于公布〈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
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规【2014】14号)文件执行;
3、 低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要求照顾;
4、要求增加安置房房源;
5、2013年调查与本次调查之间有差距;
6、违法建筑要求按合法面积补偿。
二、相关意见的答复及说明
1、关于提高被征收房屋基准价格的问题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技术细则确定。
住宅房基准价格评估是用比较法进行评估,交易实例选取与被征收房屋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的商品房交易实例(都市华庭、金大地花园、昭阳花园),均为砖混结构,竣工10年左右的商品房。考虑到被征收房屋的结构、新旧程度、区域因素(交通、绿化、配套、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等)进行相应修正,确定被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的基准价格为4680元/平方米。
2、关于要求按泰州市《关于公布〈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规【2014】14号)文件执行的问题
被征收户提出的《关于公布〈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规[2014]14号),该文件仅仅是针对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的房屋征收所制定的标准。目前,兴化市房屋征收重置价及装饰装潢补偿标准执行的是《市政府关于调整兴化市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兴政规【2012】2号),实际操作中,专业评估人员可根据房屋现状、装饰装潢、附着物、附属设施的品质、结构等,结合市场的变化按规定适时调整。
3、关于低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要求照顾的问题
自2014年金三角地块的房屋征收项目以来,市政府从人情化角度考虑,对低保户、残疾人、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家庭,经审核后符合规定标准的给予相应的帮扶政策,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海池河北丰收路西危旧房改造、丰收桥两侧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仍将继续延用上述帮扶政策。
4、关于增加安置房房源的问题
海池河北丰收路西危旧房改造、丰收桥两侧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大型公共绿化的公益工程,是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此地块房屋征收提供了就近安置房源、异地安置房及经济适用房(需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规定的条件)的多种户型安置房源。部分被征收户提出了要求增加诸如菱池路等地块安置房房源。经核查,菱池路安置房尚有空置房源,拟在作出征收决定时在《海池河北丰收路西危旧房改造、丰收桥两侧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5、关于前期调查和本次调查之间有差距的问题
关于被征收户反映的2013年调查结果和本次调查结果之间有差距,因该地块上次2013年调查距今已3年多,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性,2016年市政府重新组织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房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6、关于认定违法建设的问题
依据《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收集相关证据,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征收调查中发现有未经登记的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将相关调查材料移送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权及时认定和处理;《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办法》(泰政规【2012】2号)第十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权属认定可以参考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二)土地使用证明;(三)房屋建筑及登记材料;(四)房屋用途变更批准文件;(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年份的航测地形图;(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以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等。兴化市政府指定2002年航测图为界限的年份已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征收户的利益。对于认定为违章建筑,在规定期限内签约腾空的给予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
《征求意见稿》在公布征求意见前,已经多次论证,方案详实可行。感谢广大被征收人对《征求意见稿》的关注和建议,市政府将根据征询意见情况,及时修订补偿方案并及早组织实施海池河北丰收路西危旧房改造、丰收桥两侧道路建设工程房屋征收工作。
特此公示。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